科研動态之細胞培養溫度控制
維持培養細胞旺盛生長,必須有恒定而适宜的溫度.不同種類的細胞對培養溫度要求也不同.人體細胞培養的标準溫度爲36.5℃±0.5℃,偏離這一溫度範圍,細胞的正常代謝會受到影響,甚至死亡.培養細胞對低溫的耐受力較對高溫強,溫度上升不超過39℃時,細胞代謝與溫度成正比;人體細胞在39-40℃1小時,即能受到一定損傷,但仍有可能恢複;在40-41℃1小時,細胞會普遍受到損傷,僅小半數有可能恢複;41-42℃1小時,細胞受到嚴重損傷,大部分細胞死亡,個别細胞仍有恢複可能;當溫度在43℃以上1小時,細胞全部死亡.相反,溫度不低於(yú)0℃時,對細胞代謝雖有影響,但並(bìng)無傷害作用;把細胞放入25-35℃時,細胞仍能生存和生長,但速度減慢;放在4℃數小時後,再回到37℃培養,細胞仍能繼續生長.細胞代謝随溫度降低而減慢.當溫度降至冰點以下時,細胞可因胞質結冰受損而死亡.但是,如果向培養液中加入一定量的冷凍(dòng)保護(hù)劑(二甲亞砜或甘油),可在深低溫(wēn)下如-80℃或-196℃(液氮)長(zhǎng)期保存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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